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玉兴先生,于2017年2月27日将其当时持有的全部85,995万元股权(占当时公司注册资本总额87,750万元的98%)质押予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述股权质押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3亿元银行贷款融资提供担保,该笔银行贷款所融资金全部用于青岛项目的股权收购。(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6日披露的《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沈玉兴先生将上述质押予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85,995万元股权全部办理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手续,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日期为2018年12月29日。(解除质押公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披露的《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截止目前,沈玉兴先生持有本公司148,245万元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150,000万元的98.83%。本次股权质押解除后,沈玉兴先生所持有本公司股权均不存在任何质押情形。
特此声明。
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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